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评审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8-08 浏览次数: 169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学科建设,加快学科驱动,推进创新引领,构建适应中原经济区建设需要、符合学科发展规律的学科体系,推动高校突出特色,深化内涵,强化质量,提升水平,加快高等教育振兴步伐,我厅决定开展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适应中原经济区建设以及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对学科建设进行引导和示范,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二)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国内领先水平学科,重点建设一批与国家和省现代产业体系密切相关的学科,催生培育一批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构建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学科群,逐步形成适应中原经济区建设需要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重点学科体系。
二、建设目标
(一)国内前列。对国家及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起引领作用,有能力冲击国家重点学科。
(二)省内领先。建设基础扎实,有突出特色和比较优势,显著提升整体实力以及国内外影响力。
(三)特色鲜明。能有效服务地方或区域发展需求,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科结构优化调整方向。
三、建设原则
(一)面向需求。坚持从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出发,优先支持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直接推动作用的学科。
(二)合理布局。根据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三)集群建设。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综合考虑学科条件、区域分布、服务面向等因素,重点构建服务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所需要的学科群,增强学科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支撑,交叉互助,资源整合,实现建设效益最大化。
(四)择优遴选。坚持标准,更加注重学科的综合实力、优势及特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学科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景,择优遴选。
四、建设类别、规模
(一)第八批重点学科设置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两个类别,以一级学科为主,二级学科为辅。一级学科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依据,二级学科设置以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
(二)第八批重点学科面向所有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拟建设350个。
五、申报条件
(一)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作用显著。一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一般在5个左右,二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一般在3个左右。
(二)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该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第一和主要学科带头人原则上要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一般要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前3名)。
(三)有完善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本科生或研究生。
(四)教学、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五)具有相关的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研究基地或人才培养基地,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
(六)学术气氛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科研合作紧密。
六、申报方式、限额
(一)第八批重点学科包括申报认定和申报评选两种申报方式。
(二)2008年前的硕士以上学位授予单位(含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硕士点高校)的一级硕士点及以上学科均可申报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其中一级博士点学科、通过验收的第七批一级学科重点学科、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以及我省重点建设的学科采取申报认定方式,未通过验收的第七批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采取申报评选方式;
(三)硕士点高校所有第七批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须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采取申报评选的方式申报一级学科;
(四)硕士点高校可采取申报评选方式申报若干个非第七批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或非硕士点一级学科,限额为郑州大学10个、河南大学8个、其他高校5个;
(五)已有第七批二级学科重点学科的非硕士点高校,通过第七批验收的学科采取申报认定方式申报,未通过第七批验收的学科采取申报评选方式重新申报,同时可采取申报评选方式新申报2个二级学科。
(六)其他高校采用申报评选方式申报二级学科,每校限报1个。
七、遴选办法
采取申报认定方式的学科直接入选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采取申报评选方式的学科,经专家评审后入选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
八、申报材料要求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学科优势、学科建设规划和第八批重点学科建设原则,择优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一式10份);
2.申请学科汇总表(见附件3)1式2份;
3.申请学科基本数据表数据库光盘文件1式2份,文件录入要求见附件4。
以上材料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送至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申报表要求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科层次_院校代码_学科代码_院校名称_学科名称.PDF,其中“学科层次”用1表示一级学科、用2表示二级学科(下同),如1_10459_0101_郑州大学_哲学.PDF;基本数据表数据库要求DBF格式(字段格式要求见附件4),文件命名规则:学科层次_院校代码_院校名称.DBF,如2_10459_郑州大学.DBF),逾期不予受理。
每个申报学科均需针对申报表中的有关内容准备佐证材料(一式3份)备查(不需提交)。我厅将对重点学科申报表的有关内容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各高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将拟报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进行去密处理后再上报。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和审核。本文及附件可从我厅网站下载,有关评审的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唐多毅   岳德胜   张新民
电 话:0371-69691870、69691868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北环路36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院14号楼研究生处14109房间,联系人:胡建兰,电话:13838026330,0371—65790985;马文亮,电话:13783528040,037169127598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